材料清单
营业执照副本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
经营者身份证原件
年度财务报表(资产总额、营业额等数据,单位:万元)
若涉及行政许可(如食品经营许可证),需准备许可证号
系统入口
唯一官网: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
→ 电脑端:https://sd.gsxt.gov.cn
→ 手机端:微信关注 "青岛市场监管"公众号 → 微服务 → 个体年报
登录方式(三选一)
电子营业执照扫码
通过微信/支付宝搜索 "电子营业执照"小程序扫码登录(推荐)
联络员登录
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→ 联络员身份证号 → 手机验证码
个体户专用通道
首次登录选 "农专、个体用户登录" → 密码默认为 经营者身份证后8位(可重置)
选择年度:登录后点击 "年度报告填写" → 勾选 "2024年度"(2025年申报上一年数据)
逐项填写:
基本信息: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从业人数(须与劳务合同一致)
资产状况:
营业额/纳税总额按财务报表填写(单位:万元,保留两位小数)
无经营收入则填 "0",勾选 "不公示" 可隐藏数据
行政许可:如有食品经营等许可证,填写许可证编号(无可跳过)
党建信息:无党员则填 "0"
保存提交:
每页点击 "保存" → 全部填完后 "预览" → 确认无误后点击 "提交并公示"
截止时间:每年 1月1日-6月30日(2025年需在6月30日前完成)
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面临 1万元以下罚款,连续2年未报可能吊销执照
修改规则:
提交后如需修改,需在 当年7月1日前 进入系统修正(修改记录对外可见)
结果查询:
提交后7日内,在公示系统首页输入统一信用代码查询 "已公示" 状态
忘记密码:
登录页点击 "忘记密码" → 用经营者身份证号重置,或携带营业执照到属地市场监管所办理
联络员失效:
登录前点击 "联络员变更" → 在线更新手机号
逾期补救:
先补报年报 → 向登记机关 书面申请移出异常名录(需提供补报截图)